呼伦贝尔西餐厅有几个-呼伦贝尔西装定制店
10月份的呼伦贝尔冷吗
冷。
根据小红书查询显示,呼伦贝尔十月分日均最高气温6度左右,最低气温4度左右,历史最高气温22度左右,历史最低气温零下22度左右,属于比较冷的情况。白天:建议穿风衣,大衣,毛衣,毛套装,防寒服等保暖衣服;夜间:建议穿风衣,大衣,外套,毛衣,毛套装,西装,防寒服等保暖衣服。
呼伦贝尔著名景点有:呼伦贝尔大草原,呼伦湖,贝尔湖,满洲里国门,金帐汗蒙古部落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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呼伦贝尔民风民俗 饮食 大部分人还保留着原籍的习惯,主食有粥、面条、馒头、米饭等。但在岭西普遍喝奶茶、食牛羊肉, 这些均与当地蒙古族、达斡尔族、鄂温克族、俄罗斯族同胞一样,所不同的是汉族人家都多吃一些蔬菜。80年代以来,无论岭东岭西,稻米饭已成为主食。80年代以后至今,地区的饮食文化逐渐开放,与全国的饮食文化相融,各市区都以出现了一些地方特色的风味小吃和饭馆。
服饰 1945年以前及50年代初期,汉族人的服装以棉布、棉花为主,颜色为黑、蓝、灰、白居多。夏季单衣单裤,冬季棉衣棉裤、棉蒙古长袍,野外放牧或生产穿白茬羊皮袄、毡疙瘩。之后,生活逐渐富裕,特别是1978年以后,穿着随气候变化而定,一般人都备有单、夹、薄、厚服装。年轻女子,喜穿各色花衣,各样长短裙、连衣裙,头戴鲜艳纱巾,冬围各式新样毛织围巾;男女西装、长短皮衣、夹克、牛仔装、羽绒服等新款式服装屡见不鲜。衣料已不以“棉”为主,而是以毛绒、呢子、裘皮、纤维、毛的、混纺等质地好的衣料制作。男戴礼帽、前进帽、针织毛绒帽,女式新帽更多,近年来更讲究帽子的高档和式样。妇女佩戴金耳环、金项链、金戒指、手镯等首饰,男人戴金戒指的也不少见。 90年代以后至今,男女都以时髦的装束打扮自己,说明呼伦贝尔市的发展早已和全国大城市的发展接轨。
住屋 早年住窝棚、土坯房,或土木结构房屋。1949年后,居住条件逐年改善,普遍为土木结构和砖瓦结构房屋。80年代中期以后,土木结构房减少,大部分为砖瓦结构,有的住进楼房;郊区农民多住红砖瓦房(有的铺铁盖)。岭西各乡、镇、苏木住户,均为定居,住板夹泥、苇 板夹泥房,少数住砖瓦房。房屋都是门朝北开,开门处接有20~30平方米的防风房,称“风楼”或“门斗”。门斗冬季防风寒,又是夏季的厨房。农区大多烧茅柴、秸秆、薪材,少部分烧煤;牧区燃料以牛羊粪为主,少量为煤。一般用柳条编的篱笆障子或用桦木杆圈成院子,独门独院。野外放牧或生产,住蒙古包或铁皮板房。90年代后至今,城镇居民大多以楼房居住为主,但少部分居民仍以平房居住。由于国家的封山育林政策的实行,禁止上山砍伐野生柴草,现大多以煤炭为取暖燃料;而一小部分农村地区仍以野生柴草为取暖燃料。蒙古族居民现都已经搬入了平房和楼房。
经济生活 在岭东,早期“闯关东”和后来的自流者,基本都垦荒种地。其生产方式直至70年代,均以繁重的手工操作为主。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,由于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,婚嫁 婚嫁习俗在1949年后有很大变化,主要是由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的旧式包办婚姻,改革为自由恋爱结婚和法制婚姻;过去穷人富人相差甚远的婚嫁礼仪,改为只有城乡差别的大同小异的礼俗。一般都经过相识、恋爱、结婚三个阶段。相识,因分在一起工作而产生感情,自然达到恋爱阶段和经第三者介绍而相识相恋两种。恋爱阶段有长有短,认为情投意合时即可结婚。农村普遍保留“订婚”形式,即宣布正式形成恋爱关系,其礼节主要为男女双方家长的互相宴请,有的单是男方宴请,并给女方和介绍人一定彩礼酬金。男女双方到政府指定部门登记后即为合法婚姻。结婚仍多沿袭女到男家的习惯,男到女家者称“招养老女婿”。结婚日一般为男方操办,宴请宾客,接受贺礼,有一套繁缛的礼仪。婚礼用车,过去多为畜力车辆,80年代起,城镇为轿车,农村为拖拉机,也有用汽车、摩托车者。结婚三日为新娘“回门日”,由新郎陪新娘回家,女方家长要宴请新婿和宾客。近年来,城镇婚礼中增添了一些西方习俗。也有摒弃婚事奢办旧习的革新者,采取集体婚礼或旅行结婚的方式。 丧葬 人去世后,有当日出殡者,也有停放3~5日出殡者。治丧期,亲友吊唁,接受祭礼祭品,如花圈、挽幛、现金等。者晚辈着丧服(现多为白布腰带或头巾),烧冥纸。汉族历来实行土葬,70年代后城镇陆续推行火葬。城镇者出殡,一般都举行亲友参加的向遗体告别仪式或追悼会,介绍者生平。近年来,农村也在仿效城镇的出殡仪式。土葬者,沿旧习,用木棺,有一套停尸、入殓、守灵、吊唁、祭奠仪式;埋葬场,过去为自选墓地,现为当地乡、镇、苏木政府指定地点。90年代以后至今,由于殡葬事业的迅速发展,以一套全方面的殡葬服务一条龙服务,由停尸、整容、换衣、吊唁、祭奠仪式。国家殡葬政策为节省和防止浪费耕地,城镇普及火葬或树葬。 节日、岁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除法定的节假日如元旦、春节、“五?一”国际劳动节、“十?一”国庆节外,汉族人民普遍过元宵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等,其方式与东北和全国各地大同小异。 80年代以后,不管城镇,还是农村、牧区、林区,一年中普遍增加了3个岁事,而且影响之深 ,活动之广,自觉程度之高都是过去不能比的。其一是“清明节”。这天家家户户,甚至一户的全体成员到故人坟上“扫墓”,骨灰在火葬场的,家属子女亦去“扫墓”,整日大车小辆拥挤不堪,全天是不放假的休假日。其二是阴历七月十五,俗称“鬼节”,各家各户也要到坟上、火葬场填坟扫墓,距河近的,晚上放河灯,在十字路口烧冥纸、冥钞,纪念亡者。其三是阴历十月初一,为者“送棉衣”,晚上在十字街口大烧冥品,诸如冥衣、冥钞、冥马牛,还有冥电视机、收音机、录音机、手表等近现代冥品,名曰用以寄托对者的哀思。 家庭 呼伦贝尔境内的汉族家庭,长期以来多为夫妻子女型结构,通常是由长辈人担任家长,掌管一切家务事情。 民国时期,呼伦贝尔的汉族家庭基本沿袭清代的大家族形式,多为老辈兄弟几人及眷属和少辈众兄弟及其眷属同为一户的组合式,或十几人甚至几十人的大家庭,并以人多为荣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多辈组合式的大家庭逐渐减少,家庭结构趋于小型化,子孙三代、四代同堂的现象已不多见。1980年以来,家庭结构又发生了新的变化。家庭成员渐渐以两辈为主,成员人数更少。主要是子女结婚后,一般单独建立家庭,多辈组合式大家庭解体。在父母称谓上也有许多改变。过去从各地来呼伦贝尔的汉族人对父母的称呼多数叫“爹”、“娘”,个别人称父亲为“大大”,后由“爸爸”、“妈妈”代替。特别在岭西,均如此称呼。
以《走进呼伦贝尔,感悟民风民俗》写调查报告
我只能给你提供一些呼伦贝尔民风民俗资料—— 婚嫁 婚嫁习俗在1949年后有很大变化,主要是由父母之命、媒妁之言的旧式包办婚姻,改革为自由恋爱结婚和法制婚姻;过去穷人富人相差甚远的婚嫁礼仪,改为只有城乡差别的大同小异的礼俗。一般都经过相识、恋爱、结婚三个阶段。相识,因分在一起工作而产生感情,自然达到恋爱阶段和经第三者介绍而相识相恋两种。恋爱阶段有长有短,认为情投意合时即可结婚。农村普遍保留“订婚”形式,即宣布正式形成恋爱关系,其礼节主要为男女双方家长的互相宴请,有的单是男方宴请,并给女方和介绍人一定彩礼酬金。男女双方到政府指定部门登记后即为合法婚姻。结婚仍多沿袭女到男家的习惯,男到女家者称“招养老女婿”。结婚日一般为男方操办,宴请宾客,接受贺礼,有一套繁缛的礼仪。婚礼用车,过去多为畜力车辆,80年代起,城镇为轿车,农村为拖拉机,也有用汽车、摩托车者。结婚三日为新娘“回门日”,由新郎陪新娘回家,女方家长要宴请新婿和宾客。近年来,城镇婚礼中增添了一些西方习俗。也有摒弃婚事奢办旧习的革新者,采取集体婚礼或旅行结婚的方式。 丧葬 人去世后,有当日出殡者,也有停放3~5日出殡者。治丧期,亲友吊唁,接受祭礼祭品,如花圈、挽幛、现金等。者晚辈着丧服(现多为白布腰带或头巾),烧冥纸。汉族历来实行土葬,70年代后城镇陆续推行火葬。城镇者出殡,一般都举行亲友参加的向遗体告别仪式或追悼会,介绍者生平。近年来,农村也在仿效城镇的出殡仪式。土葬者,沿旧习,用木棺,有一套停尸、入殓、守灵、吊唁、祭奠仪式;埋葬场,过去为自选墓地,现为当地乡、镇、苏木政府指定地点。90年代以后至今,由于殡葬事业的迅速发展,以一套全方面的殡葬服务一条龙服务,由停尸、整容、换衣、吊唁、祭奠仪式。国家殡葬政策为节省和防止浪费耕地,城镇普及火葬或树葬。 节日、岁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除法定的节假日如元旦、春节、“五?一”国际劳动节、“十?一”国庆节外,汉族人民普遍过元宵节、端午节、中秋节等,其方式与东北和全国各地大同小异。 80年代以后,不管城镇,还是农村、牧区、林区,一年中普遍增加了3个岁事,而且影响之深 ,活动之广,自觉程度之高都是过去不能比的。其一是“清明节”。这天家家户户,甚至一户的全体成员到故人坟上“扫墓”,骨灰在火葬场的,家属子女亦去“扫墓”,整日大车小辆拥挤不堪,全天是不放假的休假日。其二是阴历七月十五,俗称“鬼节”,各家各户也要到坟上、火葬场填坟扫墓,距河近的,晚上放河灯,在十字路口烧冥纸、冥钞,纪念亡者。其三是阴历十月初一,为者“送棉衣”,晚上在十字街口大烧冥品,诸如冥衣、冥钞、冥马牛,还有冥电视机、收音机、录音机、手表等近现代冥品,名曰用以寄托对者的哀思。 家庭 呼伦贝尔境内的汉族家庭,长期以来多为夫妻子女型结构,通常是由长辈人担任家长,掌管一切家务事情。 民国时期,呼伦贝尔的汉族家庭基本沿袭清代的大家族形式,多为老辈兄弟几人及眷属和少辈众兄弟及其眷属同为一户的组合式,或十几人甚至几十人的大家庭,并以人多为荣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多辈组合式的大家庭逐渐减少,家庭结构趋于小型化,子孙三代、四代同堂的现象已不多见。1980年以来,家庭结构又发生了新的变化。家庭成员渐渐以两辈为主,成员人数更少。主要是子女结婚后,一般单独建立家庭,多辈组合式大家庭解体。在父母称谓上也有许多改变。过去从各地来呼伦贝尔的汉族人对父母的称呼多数叫“爹”、“娘”,个别人称父亲为“大大”,后由“爸爸”、“妈妈”代替。特别在岭西,均如此称呼。 饮食 大部分人还保留着原籍的习惯,主食有粥、面条、馒头、米饭等。但在岭西普遍喝奶茶、食牛羊肉, 这些均与当地蒙古族、达斡尔族、鄂温克族、俄罗斯族同胞一样,所不同的是汉族人家都多吃一些蔬菜。80年代以来,无论岭东岭西,稻米饭已成为主食。80年代以后至今,地区的饮食文化逐渐开放,与全国的饮食文化相融,各市区都以出现了一些地方特色的风味小吃和饭馆。 服饰 1945年以前及50年代初期,汉族人的服装以棉布、棉花为主,颜色为黑、蓝、灰、白居多。夏季单衣单裤,冬季棉衣棉裤、棉蒙古长袍,野外放牧或生产穿白茬羊皮袄、毡疙瘩。之后,生活逐渐富裕,特别是1978年以后,穿着随气候变化而定,一般人都备有单、夹、薄、厚服装。年轻女子,喜穿各色花衣,各样长短裙、连衣裙,头戴鲜艳纱巾,冬围各式新样毛织围巾;男女西装、长短皮衣、夹克、牛仔装、羽绒服等新款式服装屡见不鲜。衣料已不以“棉”为主,而是以毛绒、呢子、裘皮、纤维、毛的、混纺等质地好的衣料制作。男戴礼帽、前进帽、针织毛绒帽,女式新帽更多,近年来更讲究帽子的高档和式样。妇女佩戴金耳环、金项链、金戒指、手镯等首饰,男人戴金戒指的也不少见。 90年代以后至今,男女都以时髦的装束打扮自己,说明呼伦贝尔市的发展早已和全国大城市的发展接轨。 住屋 早年住窝棚、土坯房,或土木结构房屋。1949年后,居住条件逐年改善,普遍为土木结构和砖瓦结构房屋。80年代中期以后,土木结构房减少,大部分为砖瓦结构,有的住进楼房;郊区农民多住红砖瓦房(有的铺铁盖)。岭西各乡、镇、苏木住户,均为定居,住板夹泥、苇 板夹泥房,少数住砖瓦房。房屋都是门朝北开,开门处接有20~30平方米的防风房,称“风楼”或“门斗”。门斗冬季防风寒,又是夏季的厨房。农区大多烧茅柴、秸秆、薪材,少部分烧煤;牧区燃料以牛羊粪为主,少量为煤。一般用柳条编的篱笆障子或用桦木杆圈成院子,独门独院。野外放牧或生产,住蒙古包或铁皮板房。90年代后至今,城镇居民大多以楼房居住为主,但少部分居民仍以平房居住。由于国家的封山育林政策的实行,禁止上山砍伐野生柴草,现大多以煤炭为取暖燃料;而一小部分农村地区仍以野生柴草为取暖燃料。蒙古族居民现都已经搬入了平房和楼房。 经济生活 在岭东,早期“闯关东”和后来的自流者,基本都垦荒种地。其生产方式直至70年代,均以繁重的手工操作为主。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,由于落实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,生产关系得到调整,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,农业生产连年丰收,农民生活获得显著改善,开始大量购置小型(少量大中型)拖拉机和机引农机具,使部分农业生产项目实现了机械化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农业、林业、工业、交通、邮电、商业、采煤和社会各项服务业,以及机关事业单位,汉族都是主要从业者。家庭副业生产,岭东岭西一样,耕种园田,种植瓜果蔬菜,饲养奶牛、猪、鸡、鹅、鸭等。80年代以前主要为自用,80年代以后,已有相当一部分到城镇或集市上出售,以改善自家生活。90年代以后至今,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继续实行,出现了一些大型的个体农场,农业机械化水平已经全面普及,如喷灌技术、大型的农业机械(收割机、播种机、插秧机),一些地区以农家乐为特色开设旅游点。工业上,快速的发展以轻工业为主要发展方向,成为了呼伦贝尔的财税主要收入,如海拉尔啤酒集团、呼伦贝尔巴特罕啤酒集团、三元乳业呼伦贝尔分公司、扎兰屯淳江油脂公司等。由于信息时代的飞速发展,信息业也已经为社会各方面的发展提供了便利,遍及了交通、邮电、通讯事业。移动电话的普及率迅速提高达到了65%,网络已经进入了居民家中。网络已经成为了千家万户生活中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。 一家国有书店将长时间看书而不买书的孩子们撵出。理由是:书店是卖书的地方,不是看书的地方。
书店作为人们购书首选实体店本来应该是读书的乐园,人们在其中挑书看书和谐舒适,然而却有书店禁止看书还将孩子赶走实在是让人心寒。
看书被撵,书店能不能对孩子温柔些?
背景:近日,在呼伦贝尔一家新华书店,一家长与店员发生争执,起因是该女士的孩子在店内看书被撵。店员表示:“书店是卖书的地方,不是看书的地方,不买书就得出去。”
京华时报发表柏涛的观点:“不买书就得出去”,一句话引爆舆论。翻看网友言论,几乎一边倒地谴责这家书店只知“向钱看”。甚至,有人翻出杭州图书馆馆长褚树青的话做例证:“我无权拒绝他们入内读书,但您有权选择离开。”网友的情绪可以理解,店员的表态也很不妥,但书店毕竟不是图书馆,自主性和赢利性决定了其有权选择如何经营。此事真正的问题,不是书店势利眼,而是公共图书馆的缺位。君不见,一到周末假期,很多书店就成了“托儿所”,书店往往还要承担维护秩序和图书损坏的成本。如果公共图书馆资源充足、分布均衡、位置方便,能对读者产生吸引力,谁还愿意在书店里蹲着或席地坐一天?
中国青年报发表舒圣祥的观点:拒绝读者免费看书,算不算一个好的经营策略,当然可以讨论。但是有一点,书店确实是卖书的地方,图书馆才是看书的地方,书给翻旧了、翻坏了是卖不掉的,房租是成本,水电也是成本。而且包括新华书店在内,无论国营还是私营,都有权独自决定自己的经营策略。此外,一个称职的书店店员,对于买书与看书的判断,不会胡乱作出,否则他的老板、上级早晚会开了他。扪心自问,很多逛实体书店的人,其实已经极少在店里买书了,要买也是记下书名,然后去网上订购,那些将假期没人带的孩子送去书店打发时间的家长,就更多了。当然,这是读者的权利和自由,但是,至少不应该那么理直气壮地“占便宜”,更不要将这样的理直气壮教给孩子。
小蒋随想:孔乙己觉得“偷书不算偷”,被别人逼问得急了,他还辩驳:“读书人的事,能算偷么?”鲁迅笔下的孔乙己的想法,大抵反映了一些读书人的心态。既然偷书都算不了什么,白看一下有何妨?或许,上述心态可以被归入灰色权利范畴。与此对应的是,经营者与书店也有自己的权利。如果书店允许白看,那是经营者有雅量,是营造读书氛围、招揽生意的策略。但若是人家不让白看,或者觉得新书被翻成旧书产生了损失,拒绝也在情理之中。如果书店拒绝白看是针对成年人,当事人顶多悻悻而去。本例的“爆点”是,孩子被撵引发了大人们的同情。幼吾幼以及人之幼,对书店而言,能不能对孩子温柔些?即便孩子不懂事损坏了书籍,事后与家长协商解决,显然更妥当。还有一点感想,都说现在国民的读书率较低,如果更多人对看书有兴趣,其实是好事。
“阿玛尼少年”列席政协会也要被监督
背景:因为年仅13岁就列席深圳市政协会议,并有“不要让一张考卷决定未来”等提议,一位名叫柳博的初二学生一夜蹿红。很快,网友发现会场上的这位少年身穿奢侈品牌“阿玛尼”西服,其微博也多见身着“阿玛尼”的日常照片,质疑猜忌声四起。
钱江晚报发表高路的观点:引发争议的不是一名13岁少年是否应该出现在政协会议上,而是为什么是他出现在政协会议上。这样一种特殊的荣耀又经过了一种什么样的方式,加诸一个少年的头上?由阿玛尼西服,网友展开的其实是非富即贵的联想。优越的家庭背景无疑是最好的佐证。一个常常穿着一身名牌出入各种场所的少年,他的家庭背景自然不是普通家庭可以企及的。那么,在他跨入政协会议的过程中,家庭背景是否在其中起过什么作用呢?可以肯定的是,如果事件的主角是一位贫寒子弟,那又该是另一个人生的励志故事了。富不是问题,贵不是问题,当选也不是问题,但是否合规倒是真正的问题。规则透明,则所有的问题都不是问题,当规则不透明遭遇背景的不透明时,就难免给炒作留下空间。
新京报发表陈小二的观点:人们的质疑,关键点并不在于他穿着阿玛尼,也不在于他是谁的儿子,而是担心作为参政、议政重要途径的市政协会议,被某些权势阶层的后代所提前“把持”;担心从小参加市政协会议,是一个“二代”登上政治舞台的预演……凡此种种,都会让公平失衡。因为在公众的眼里,一件件阿玛尼价格不菲,能穿得起这样的衣服,八成不会来自普通人家。众声喧哗背后,不是“仇富”,透露的是公众对社会公平的焦虑。不管怎样,和当初的“五道杠少年”一样,“阿玛尼少年”本身也是无辜的。他们是未成年人,本来不应该成为大众舆论的焦点。尽管他们被聚焦多是出于偶然,但那些将把他们带入镁光灯下的人,也应该好好反思。
小蒋随想:“不要让一张考卷决定未来”说得不错。但是,一个13岁少年的T恤、毛衫、休闲西装、鞋子都是“阿玛尼”的,还不断在微博上“晒”,又在隐喻着“什么决定未来”?说白了,这个孩子或者说其家长的“嘚瑟”,已然与普通群众的朴素认知拉开了距离。当然,如果钱的来路合法,把孩子包装得“高大上”,也是人家的自由与权利。只不过,当一个经过刻意“包装”的13岁少年坐在深圳市政协会议的会场,那么其实质上已成为准公众人物。此时,与其说是公众在围观品评这个孩子,倒不如说是公众在考量列席深圳市政协会议的遴选过程,是公众在行使正当的民主监督权利。所以,有关方面不能以保护未成年人为由回避疑问。孩子的家长也别觉得“冤”,这是高调张扬的代价。孩子“参政”的同时,也要接受公众监督,是一个硬币的两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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